經賀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賀州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5(幅) 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一)HTC—2022—81號
1.地塊位置:賀州市濱江北路與上宋路交匯處西北側A地塊。
2.出讓面積:45111.29平方米。
3.土地用途:教育(中小學)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總投資額:按照投資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的總投資額開發(fā)建設。
6.用地性質:中小學用地。
7.主體建筑物性質:中小學用房。
8.附屬建筑物性質:配套設施用房(包括公共廁所、垃圾收集點等)。
9.容積率:不高于0.9,不低于0.4。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0%。
11.綠地率:不低于35%。
12.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
13.出入口方向:西南面。
14.建筑后退紅線:東南面后退道路紅線不少于3米,西南面后退道路紅線不少于5米,東北面后退用地權屬界線不少于3米,西北面后退用地權屬界線不少于3米,并滿足《賀州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的要求。
15.停車位配置:小學用地機動車按照每100位學生不少于3.5個停車位配置,非機動車按照每100位學生不少于10個停車位配置;中學用地機動車按照每100位學生不少于4.5個停車位配置,非機動車按照每100位學生不少于20個停車位配置。同時滿足《賀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及相關規(guī)范中新建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比例要求。
16.場地控制標高:不高于125.00-140.00米。同時在具體規(guī)劃設計時,場地豎向應結合周邊用地、市政道路及現(xiàn)狀豎向標高進行控制,且滿足相關規(guī)范要求。
17.其他方面詳見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圖則,并滿足有關規(guī)范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
18.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掛牌出讓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賀州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出讓成交價款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性繳清。
19.開工建設前,競得人須自行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xù),所建設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與供地政策。
20.開工建設前,競得人須自行辦理環(huán)境影響評價及相關環(huán)保審批手續(xù),并按要求落實各項環(huán)保措施。
該地塊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3384萬元,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3384萬元,每次增價幅度為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超過50萬元的以50萬元的整數(shù)倍增加,掛牌期間可根據競買人競價情況對加價幅度進行調整)。
(二)HTC—2023—15號
1.地塊位置:賀州市南環(huán)路與明云街延長線交匯處東南側D地塊。
2.出讓面積:27506.65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零售商業(yè)、餐飲、旅館)用地。
4.使用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總投資額:按照投資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的總投資額開發(fā)建設。
6.用地性質:零售商業(yè)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7.主體建筑物性質:零售商業(yè)用房、餐飲用房、旅館用房。
8.附屬建筑物性質:配套設施用房(公共廁所、垃圾收集點等)。
9.容積率:不高于0.8。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0%。
11.綠地率:不低于25%。
12.出入口方向:地塊不臨城市道路,出入口需與周邊地塊協(xié)調解決。
13.建筑限高:不高于16米。
14.建筑后退用地權屬界線:東、西、南、北面均不少于3米,并滿足《賀州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同時在項目設計及建設過程中需考慮周邊山體對項目的安全影響,做好地質災害安全評估,在評估結果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開發(fā)建設。
15.停車位配置:按照《賀州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相關要求進行配置,同時滿足《賀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及相關規(guī)范中新建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比例要求。
16.場地控制標高:不高于116.31米。同時在具體規(guī)劃設計時,場地豎向應結合周邊用地、市政道路及現(xiàn)狀豎向標高進行控制,且滿足相關規(guī)范要求。
17.其它方面詳見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圖則,并需滿足有關規(guī)范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
18.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掛牌出讓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賀州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出讓成交價款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性繳清
19.開工建設前,競得人須自行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xù),所建設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與供地政策。
20.開工建設前,競得人須自行辦理環(huán)境影響評價及相關環(huán)保審批手續(xù),并按要求落實各項環(huán)保措施。
該地塊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1967萬元,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967萬元,每次增價幅度為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超過50萬元的以50萬元的整數(shù)倍增加,掛牌期間可根據競買人競價情況對加價幅度進行調整)。
(三)HTC—2023—16號
1.地塊位置:賀州市南環(huán)路與明云街延長線交匯處東南側E地塊。
2.出讓面積:22325.70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零售商業(yè)、餐飲、旅館)用地。
4.使用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總投資額:按照投資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的總投資額開發(fā)建設。
6.用地性質:零售商業(yè)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7.主體建筑物性質:零售商業(yè)用房、餐飲用房、旅館用房。
8.附屬建筑物性質:配套設施用房。
9.容積率:不高于0.8。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0%。
11.綠地率:不低于25%。
12.出入口方向:地塊不臨城市道路,出入口需與周邊地塊協(xié)調解決。
13.建筑限高:不高于16米。
14.建筑后退紅線:東、西、南面后退用地權屬界線均不少于3米,北面后退山腳線不少于10米、后退用地權屬界線不少于3米,并滿足《賀州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同時在項目設計及建設過程中需考慮周邊山體對項目的安全影響,做好地質災害安全評估,在評估結果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開發(fā)建設。
15.停車位配置:按照《賀州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相關要求進行配置,同時滿足《賀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及相關規(guī)范中新建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比例要求。
16.場地控制標高:不高于116.31米。同時在具體規(guī)劃設計時,場地豎向應結合周邊用地、市政道路及現(xiàn)狀豎向標高進行控制,且滿足相關規(guī)范要求。發(fā)布單位: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