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縣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渝秀告字[2022]18號)
經(jīng)秀山縣人民政府批準,秀山縣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XS-22CR-32
宗地總面積:
10479.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秀山縣高新區(qū)B07-02-3/03地塊
出讓年限:
50年
容積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綠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
主要用途:
城鎮(zhèn)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區(qū)位
一般建成區(qū)
土地用途明細
用途名稱
面積
土地級別
10479.14
三級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
保證金:
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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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狀土地條件:場地外達到水、電、路三通,由競得者自行平場。地塊內地上、地下、空中一切管線、附著物由競得者負責出資處置。
起始價:
2324.61萬元
加價幅度:
20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22年11月22日09時00分
掛牌截止時間:
2022年12月01日17時00分
備注:
一、出讓價款繳納方式地塊競買成功后,自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與秀山縣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如競得人不按成交確認書約定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的,取消其競買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超期未繳款的,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jīng)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即競買保證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二、開竣工時間(一)開工時間:交地后6個月內開工。(二)竣工時間:項目建筑規(guī)模在10萬平方米以內的按時開工后2年內竣工,建筑規(guī)模在10萬平方米以上20萬平方米以下的按時開工后2年半內竣工,建筑規(guī)模在20萬平方米以上的按時開工后3年內竣工。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到 秀山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到 秀山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21日17時00分 。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2年11月21日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秀山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XS-22CR-32 號地塊:2022年11月22日09時00分 至 2022年12月01日17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競得人在未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前不得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
(三)宗地成交后,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
(四)按土地現(xiàn)狀出讓,由競得者自行平場。地塊內地上、地下、空中一切管線、附著物由競得者負責出資處置。
(五)本次土地出讓價格不含地下空間使用權價格,待競得人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并明確地下空間規(guī)劃方案與建筑規(guī)模后,競得人需申請變更土地出讓合同,補繳地下空間使用權價款。補繳地下空間使用權價款按屆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價政策確定。
(六)按《DB50/T393城市三維建模技術規(guī)范》標準,由開發(fā)企業(yè)提供建設方案三維模型。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秀山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聯(lián) 系 人:劉先毅、陸宇婷
聯(lián)系電話:023-76050076、023-76895159
開戶單位:詳見出讓文件
開戶銀行:詳見出讓文件
銀行帳號:詳見出讓文件
秀山縣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
華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