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走馬山礦區(qū)建筑
用閃長巖礦采礦權網(wǎng)上掛牌出讓公告
鄂州礦網(wǎng)掛[2022]001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原國土資源部《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湖北省公共資源拍賣交易網(wǎng)礦業(yè)權網(wǎng)上掛牌出讓交易規(guī)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委托鄂州市國土資源交易管理中心以掛牌方式出讓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采礦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一)采礦權名稱: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采礦權
(二)出讓人: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三)地理位置:鄂州市鄂城區(qū)汀祖鎮(zhèn)吳垴村、石橋村、李坳村、丁坳村
(四)開采礦種:建筑用閃長巖
(五) 出讓面積:0.38平方公里(Ⅰ、Ⅱ、Ⅲ 區(qū))
(六)開采期限:9.2年(不含基建)
(七)生產(chǎn)規(guī)模:300萬噸/年
(八)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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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區(qū)范圍(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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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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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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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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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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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5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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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3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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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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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5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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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3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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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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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4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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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3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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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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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3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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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26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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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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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5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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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0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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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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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8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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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0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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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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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8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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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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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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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8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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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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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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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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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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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0.08平方公里 開采標高+75米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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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區(qū)范圍(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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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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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4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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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3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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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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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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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6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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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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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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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8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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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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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9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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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6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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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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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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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5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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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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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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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5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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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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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3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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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26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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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0.11平方公里 開采標高:+196米至+1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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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區(qū)范圍(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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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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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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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8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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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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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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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8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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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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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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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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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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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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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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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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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7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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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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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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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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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2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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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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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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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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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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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8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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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0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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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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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7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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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9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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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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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9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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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16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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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0.19平方公里 開采標高+202米至+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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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資源儲量:根據(jù)評審備案的《湖北省鄂州市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詳查報告》,礦區(qū)范圍內(nèi):建筑用閃長巖礦礦石保有3353.6萬噸(控制資源量為1725.5萬噸,推斷資源量為1628.1萬噸),設計利用資源量2865.17萬噸,可采儲量為2750.56萬噸。
(十)為了提高我市砂石料資源市場保障能力,2021年3月16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鄂州市2021年度砂石料采礦權投放計劃的通知》(鄂州政辦函【2021】6號,同意該區(qū)域設置礦權,該礦權己列入《鄂州市礦產(chǎn)資源總體規(guī)劃》(2021—2025年),為規(guī)劃期新立采礦權。
二、競買人資格條件
(一)為充分保障我市建筑石料供應,使礦產(chǎn)資源得到科學合理的開發(fā)利用,競買人須具有以下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實繳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注冊時間在公告發(fā)布日之前)。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不接受聯(lián)合競買申請和自然人競買申請。競買人因違法被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未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參加競買。
2、競買人無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及自然資源部礦業(yè)權公示系統(tǒng)嚴重違法名單。
3、競買人必須承諾嚴格規(guī)范開采,一律采用先進開采工藝,必須建設環(huán)保型采選加一體化生產(chǎn)線,不得直接銷售毛料。
4、競買人須承諾,堅持“邊開采邊修復”原則,嚴格對礦山實行綠色開采和生態(tài)修復,保障資金投入,礦山建設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取得采礦權后一年內(nèi)完成本次出讓采礦權1區(qū)的生態(tài)修復工作。
5、為保障我市砂石資源供應安全,開采的礦石原則上保障我市重點建設項目,不得對外地銷售,報名時需提交承諾并與我市重點企業(yè)簽訂保供框架協(xié)議。
(二)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時需提交銀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幣1.2億元的存款證明。
(三)競得人除支付采礦權出讓收益外,還須承擔所競得采礦權出讓成本并向出讓人出具承諾書。在獲取采礦許可證前支付本次采礦權出讓成本,包括前期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詳查報告(50萬元)、開發(fā)利用與生態(tài)復綠方案編制費(10.2萬元)、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費和遺留的固定資產(chǎn)價值評估費(4.96萬元)、社會穩(wěn)定性風險評估費(5萬元),占地農(nóng)民補償費,按國家有關政策與村(組)簽訂補償協(xié)議(按礦山開采順序)、原祥云碎石加工廠殘留的固定資產(chǎn)價值1704.55萬元,鄂州市鴻福實業(yè)有限公司(原走馬山天青石礦殘留的固定資產(chǎn)價值3.58萬元)。
三、出讓方式
(一)出讓方式:網(wǎng)上掛牌出讓。
(二)掛牌出讓文件獲取。意向競買人可登錄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http://www.hbggzy.cn),點擊“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欄查閱《湖北省鄂州市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采礦權網(wǎng)上掛牌出讓公告》及附件,點擊“附件”下載本次掛牌出讓有關資料。
四、時間要求
(一)公告時間:2022年6月16日—2022年7月13日;
(二)網(wǎng)上掛牌時間:2022年7月14日8.30時—2022年7月27日15時;
(三)資格審查截止時間:2022年7月26日17時;
(四)如該采礦權在掛牌截止前5分鐘內(nèi)有兩人及以上報價的,系統(tǒng)將自動進入限時競價程序,限時競價不受掛牌截止時間限制。網(wǎng)上掛牌截止前5分鐘,交易系統(tǒng)自動提示并開始5分鐘倒計時周期,倒計時周期內(nèi)的任一時間點有新報價的,交易系統(tǒng)即從此時間點起再順延一個新的倒計時周期,由競買人進行新一輪競價,并按此方式順延,倒計時周期內(nèi)無新的報價,網(wǎng)上限時競價結束。
五、競買申請及資質(zhì)審查
本次掛牌出讓采取網(wǎng)上申請和報價方式進行。意向競買人在網(wǎng)上提交競買申請前,須先到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進行競買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憑數(shù)字證書ukey登錄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礦業(yè)權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競買資質(zhì)審查、提交競買申請和參加競買。
辦理數(shù)字證書ukey、競買資質(zhì)審查、提交申請和報價等事項請參閱湖北省公共資源拍賣交易網(wǎng)上的操作使用說明。
六、掛牌起始價和報價增價幅度及競買保證金
(一)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7200萬元整(大寫:柒仟貳佰萬元整),高于掛牌出讓起始價成交。
(二)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shù)倍。
(三)本次出讓采礦權不需要繳納競買保證金,但為保證掛牌結果得到執(zhí)行,意向競買人應在報名前提交銀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幣1.2億元的存款證明。
七、交易原則及要求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按照“不低于起始價且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掛牌時間屆滿時,出讓人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是否成交:
1、在掛牌期限內(nèi)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高于起始價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nèi)有兩個及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買人;但報價低于起始價者除外;
3、在掛牌期限內(nèi)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掛牌不成交;
4、在掛牌截止前5分鐘內(nèi)有兩人及以上報價的,系統(tǒng)將自動進入限時競價程序,限時競價不受掛牌截止時間限制。限時競價周期內(nèi)無新的報價,網(wǎng)上限時競價結束。
(二)本次網(wǎng)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有關附件,有意競買者可登錄湖北省礦業(yè)權交易系統(tǒng)查詢或到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咨詢。
八、競買人須知
(一)競買人如需對湖北省鄂州市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進行現(xiàn)場踏勘的,可向礦山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咨詢。競買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向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查閱(不含復?。┵Y產(chǎn)評估咨詢報告等資料。
(二)非鄂州市注冊企業(yè)競得該采礦權后,須在鄂州市注冊成立企業(yè)(全資子公司),采礦權出讓合同由競得人在鄂州市本地注冊的全資子公司簽訂。
(三)采礦權掛牌成交后,競得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nèi)持下載網(wǎng)上交易結果告知書和相關資料原件,到鄂州市國土資源交易管理中心與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逾期不簽訂的,視為放棄采礦權。
(四)競得人在成交結果公示無異后,須在20個工作日內(nèi),繳清采礦權出讓收益及采礦權出讓成本,并攜帶相關資料到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逾期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競得人應一次性支付礦業(yè)權出讓收益,不接受分期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
(五)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編制《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等報告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批。并持采礦權出讓合同、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憑據(jù)及其他相關材料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采礦權人須按規(guī)定繳納礦業(yè)權使用費等有關稅費,并依法辦理土地、林地、安全生產(chǎn)許可等相關部門合法手續(xù)后才能實施開采。
(六)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應履行原采礦權人破壞礦山地質(zhì)環(huán)境進行恢復治理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礦產(chǎn)資源開發(fā)利用與生態(tài)復綠方案》責任,一次性繳存礦山地質(zhì)環(huán)境治理恢復基金和土地復墾資金(641.004956萬元),并簽訂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
(七)競得人逾期不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逾期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或逾期不辦理采礦許可證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3年內(nèi)不得參與我市采礦權出讓活動。出讓人對該采礦權進行重新出讓。
(八)本采礦權開采期限到期后, 采礦權人應主動注銷采礦許可證,應自行拆除或清理礦區(qū)范圍內(nèi)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相關設施。采礦權開采有效期未滿,若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關閉礦山的,按照“誰主張,誰補償”的原則進行補償。
(九)競買人提交申請之前,應認真閱讀出讓公告及相關資料,仔細了解礦產(chǎn)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和鄂州市鄂城區(qū)礦產(chǎn)資源開發(fā)產(chǎn)業(yè)發(fā)展、整頓整合等相關政策。意向競買人對出讓文件和礦業(yè)權現(xiàn)狀有異議的,應在掛牌起始日前以書面形式向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出。競買申請書一經(jīng)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掛牌公告無異議。
(十)其他有關事宜詳見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走馬山礦區(qū)建筑用閃長巖礦采礦權網(wǎng)上掛牌競買須知等出讓文件,掛牌文件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或補充公告。
九、風險提示
(一)儲量風險:擬出讓資源儲量可能與實際可供開采量有所出入,競買人應充分考慮資源儲量風險并自擔風險。
(二)投資風險: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應完成原采礦權人區(qū)域內(nèi)復綠工程,且礦業(yè)投資屬高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及市場因素變化和政策法規(guī)變化風險,競買人應認真考察,詳細了解相關政策,慎重決策。
(三)社會風險:競買人參與競買前,應到礦區(qū)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充分考慮采礦活動對運輸?shù)缆?、植被、墳墓等附著物以及周邊居民、原礦業(yè)權人、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特別是鄂州市鴻福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辦公樓及選廠)的影響因素慎重作出決策。如因補償不到位或道路運輸?shù)仍驅е碌V山無法按時辦理采礦登記或開工建設的,其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四)安全風險:出讓礦權范圍內(nèi)有原鄂州市走馬山天青石礦(鍶礦,現(xiàn)已注銷),該礦山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采時應注意安全。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當發(fā)生不可抗力及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時,本次交易終止。競買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風險內(nèi)容及全部含義,全面認可采礦權現(xiàn)狀及出讓文件內(nèi)容,并自愿承擔全部風險責任。
十、聯(lián)系方式
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聯(lián)系人:張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7-60698532
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鄂城分局
聯(lián)系人:畢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7-60858053
鄂州市國土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聯(lián)系人:余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11-3351028
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2年6月16日
發(fā)布單位: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聯(lián)系人:余先生
電話:18966538458 / 0711-33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