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太湖縣人民政府批準,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公開出讓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況及主要規(guī)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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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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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單元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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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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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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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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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容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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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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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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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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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825010010GB00010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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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大橋橋頭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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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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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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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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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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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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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條件見公開出讓文件。
二、出讓方式及報名條件
采取拍賣或者掛牌方式(競買人少于兩人時采取掛牌出讓方式)。不接受聯(lián)合競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被安徽省自然資源信用信息公開平臺披露有土地市場領域失信行為的;申請競買時,在我縣行政區(qū)域內尚拖欠土地出讓金的;本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評定信用檔案等級為B級及以下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讓起始價、加價幅度及競買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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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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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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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幅度(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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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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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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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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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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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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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競買申請與登記:
1、本次出讓活動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競買人可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6日17:00前憑營業(yè)執(zhí)照和單位介紹信到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晉熙鎮(zhèn)龍山路與天華路交界處)索取公開出讓文件。
2、本次出讓只受理現(xiàn)場書面申請,不接受口頭、電話、郵遞和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
3、競買人應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6日17:00前到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申請競買要求提交材料并繳納競買保證金后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保證金需從競買人賬戶轉出,并在辦理競買登記前繳納到指定賬戶,繳納時間以實際到賬為準。
4、 競買人申請材料齊全并按時繳納競買保證金且不具有禁止競買土地情形的,方能取得有效競買資格,由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知其參加本次出讓活動;競買人已繳納競買保證金,但經審核不符合競買申請要求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申請:申請人不具備競買資格的;未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讓時間和地點:
拍賣時間:2022年6月8日10:30時。
掛牌時間: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6日16:00。
報名時間順延至2022年6月14日17:00時。
六、其他事項
1、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前,應對擬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設有保留底價,沒有達到保留底價的,不予成交,達到或超過保留底價的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主持人可根據(jù)競價情況,調整增價幅度。競買人一經應價或報價,不可撤回。
3、土地競買成交后,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中相當于成交價款20%的部分即轉作競得地塊的定金,剩余部分轉作出讓價款。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4、出讓成交后,競買人應于當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成交確認書》,并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三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得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也不能對抗出讓結果的法律效力;逾期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視為競得人放棄已競得宗地。
5、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其中成交價款20%的部分為競得地塊的定金)。競得人按時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后,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利證書。
6、出讓人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交付土地。土地按照現(xiàn)狀交付。實行開竣工申報制度,競得人須在出讓人交付土地后三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一年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7、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出現(xiàn)違約行為的,出讓人取消其競得人資格,按照總成交價的20%收取違約金。違約金從競買保證金中直接扣收,不足部分依法追償。
8、競買人不得提供虛假文件;提供虛假文件的,出讓人取消其競買資格或受讓資格(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解除出讓合同),按總成交價的20%收取違約金,違約金從競買保證金或出讓價款(含定金)中直接扣收。
七、聯(lián)系方式:
出讓方: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地 址:太湖縣新城建設路
聯(lián)系人:郝金群
聯(lián)系電話:0556-4160833
交易平臺: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湖縣晉熙鎮(zhèn)龍山路與天華路交界處
聯(lián) 系 人:殷德
聯(lián)系電話: 0556-4186059
八、接受競買保證金賬戶和賬號:
賬戶名稱: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縣支行
賬 號: 185747954491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文件,以出讓文件載明為準。
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