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網(wǎng)上掛牌出讓公告[2021]第24號
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網(wǎng)上掛牌出讓公告
包公資交告字 [2021]第24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biāo)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jīng)固陽縣人民政府批準(zhǔn),固陽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wǎng)上掛牌方式出讓4宗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biāo)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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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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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出讓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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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面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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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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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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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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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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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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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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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業(yè)準(zhǔn)入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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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強(qiáng)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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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起始價(ji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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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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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價(jià)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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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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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備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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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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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陽縣金山鎮(zhèn)哈業(yè)忽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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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用地面積80941平方米(約合121.4115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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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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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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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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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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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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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440萬元/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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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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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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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數(shù)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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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需滿足掛牌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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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321BA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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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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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金山工業(yè)園區(qū)B10-03(局部)地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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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用地面積27508平方米(約合41.262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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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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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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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0.6小于等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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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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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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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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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屬礦物制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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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440萬元/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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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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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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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數(shù)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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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需滿足掛牌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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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721BA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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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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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金山工業(yè)園區(qū)B10-03(局部)地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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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用地面積11093平方米(約合16.6395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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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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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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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0.6小于等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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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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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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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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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屬礦物制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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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440萬元/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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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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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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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數(shù)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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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需滿足掛牌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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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721BA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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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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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陽縣銀號鎮(zhèn)大圐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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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用地面積77681平方米(約合116.5209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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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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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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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金屬礦采選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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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440萬元/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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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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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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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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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需滿足掛牌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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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321BA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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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按照價(jià)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shí)間安排
(一)公告時(shí)間: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7日
(二)網(wǎng)上申請時(shí)間: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7日17時(shí)
(三)繳交保證金時(shí)間: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7日16時(shí)
(四)網(wǎng)上掛牌時(shí)間(網(wǎng)上報(bào)價(jià)時(shí)間):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9日15時(shí)
(五)網(wǎng)上交易結(jié)束后,競得人于2個(gè)工作日內(nèi)上傳競買申請的紙質(zhì)材料。掛牌人將對上述材料進(jìn)行審核資格審核。上傳資料的截止時(shí)間為:2022年1月21日15:30時(shí)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xiàng)
(一)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進(jìn)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及互認(rèn)平臺認(rèn)證,才能登錄系統(tǒng)參加網(wǎng)上交易活動(dòng)。
(二)《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產(chǎn))CA辦理指南》和《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國土資源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用戶手冊》等相關(guān)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wǎng)站https://www.btggzyjy.cn/交易服務(wù)欄目中下載并認(rèn)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yīng)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xiàn)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xiàn)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guān)條款的,將承擔(dān)相應(yīng)的法律責(zé)任。
(四)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五)本次土地使用權(quán)網(wǎng)上交易在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全封閉進(jìn)行,實(shí)行資格審核后置;申請人網(wǎng)上申請時(shí)應(yīng)按照系統(tǒng)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wǎng)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shí)性。
(六)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shí)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以人民幣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shí)間以實(shí)際到達(dá)系統(tǒng)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zhǔn)。
(七)網(wǎng)上報(bào)價(jià)不可撤回。
(八)網(wǎng)上交易結(jié)束后,競得人于2個(gè)工作日內(nèi)上傳競買申請的紙質(zhì)材料。掛牌人將對上述材料進(jìn)行審核,并于2022年1月24日17時(shí)前予以確認(rèn)。
(九)競得人在競買資格審查合格后,2個(gè)工作日內(nèi)與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rèn)書》。
(十)有關(guān)出讓宗地的詳細(xì)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在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土地競買專欄查看宗地相關(guān)信息。
六、聯(lián)系方式
1.CA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472-6862335
2.土地交易業(yè)務(wù)咨詢:聯(lián)系電話:0472-6862336
3.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技術(shù)支持電話: 15661159286
4.CA互認(rèn)平臺咨詢電話:400-998-0000
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發(fā)布單位: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系人:15661159286
電話:15661159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