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采讓示[ 2021 ]02 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嘉蔭縣自然資源局對嘉蔭縣全豐取料場(凝灰?guī)r)礦采礦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掛牌時間2021年8月27日8時30分至2021年9月10日16時30分止。現(xiàn)將掛牌出讓成交結果公示如下:
一、掛牌出讓基本情況
序號
采礦權名稱編號
礦種
資源儲量(立方米)
拐點范圍坐標
成交單位
法定代表人
出讓年限
出讓起始價(萬元)
成交價款(萬元)
1
嘉蔭縣全豐取料場(凝灰?guī)r)礦
建筑用石料(凝灰?guī)r)
(333)
53.265
1、5394041.0 43604386.0
2、5394189.0 43604634.0
3、5394134.0 43604817.0
4、5393994.0 43604886.0
5、5393868.0 43604580.0
嘉蔭縣嘉富沙石經(jīng)銷處
羅鳳岐
9.9
大寫:伍拾玖萬捌仟柒佰元整
小寫:59.87
二、公示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方式與途徑
1、公示時間: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7日
2、公示電話:0458-2687319
3、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者,請于公示期內以真實身份書面形式向嘉蔭縣自然資源局反映。反映情況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聯(lián)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三、競得人義務
在掛牌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競得人須在公示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采礦權成交確認書》規(guī)定的時限與嘉蔭縣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同時,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時限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和辦理采礦權登記有關事宜;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競得人資格,同時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嘉蔭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13日
華北 北京 天津